光明日报记者 陈 晨
8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接续推出和优化“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措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再推出和优化28项便民办税缴费举措,重点关注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旨在促进税费优惠政策更好落地实施.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数据,今年上半年,民营经济纳税人的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总额达7049亿元,税务管理系统占全国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金额的76%. 第五批“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紧密结合了民营企业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推出了7项措施,进一步加强了税费优惠政策的落实。
此前,税务管理系统税务总局和财政部联合新增了7月份的预缴申报期,以促进企业加大对研发创新的投入. 为了提高企业享受该政策的便利性,《通知》明确规定,如果纳税人因各种原因未能在今年7月份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可以在8、9月份通过变更第二季度(或6月份)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的方式进行补充享受. 同时,税务部门将与相关部门一起收集和编发研发项目鉴定案例,帮助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准确享受政策红利。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的李旭红教授表示,这些措施将有助于纳税人及时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将其转化为民营企业的发展动力,对于激发民营企业的发展活力、推动宏观经济稳步增长具有积极的意义.
为了让经营主体及时了解最新的税费政策,并享受相应的红利,《通知》提出了制定并发布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壮大的税费优惠政策清单和相关指南的建议. 同时,完善税费政策的精准推送机制,制定并试行《税费政策精准推送工作规范》,以实现更好的“政策服务人”,并不断拓展企业自主申报和享受政策的范围.
在进一步简化税费办理和提高服务响应方面,《通知》提出了6项具体措施和4项优化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纳税人的环节、资料、时间和成本,更好地维护各类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
具体而言,在简化税费办理方面,《通知》提出采用调阅复用措施,减少资料重复报送,税务管理系统对11项证明材料(如“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等)进行调阅,进一步深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身份证明”等12项税务证明事项的告知承诺制。另外,还将持续优化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的申报预填服务,并在具备数据条件的地区创新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方式,探索智能预填技术,缩短办税时间.
综上所述,国家税务总局的《通知》再次推出和优化了一系列便民办税缴费举措,进一步加强了税费优惠政策的落实. 这些举措将为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更便利的办税服务,促进其发展壮大。同时,这也将激发民营企业的发展活力,为宏观经济的稳中有进提供积极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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